一、开展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对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待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坚决克服官僚作风。
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用药安全有效,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赋予的权力执行公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
,做到“三公开”即: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公开行政执法程序,公开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亮
证执法,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打假必严,严查必惩,及时查结,从快从严从重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
犯罪行为,净化医药市场。
三、廉洁从政,公正执法,在执行公务中,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六不”:不向企业索贿受贿;不向企业吃
、拿、卡、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宴请;不乱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
标准;不接受企业或个人赠送的礼金、信用卡、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在企业为自己报销各种
不合理费用。
四、严格遵循收支 两 条线制度,在罚款、收费上做到依据、标准和项目“三公开”。
五、爱岗敬业,奉献药监,大力倡导爱国守法,诚实守信,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扎实工作的职
业道德。
监督电话: 0911 — 231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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