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承诺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方针,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智慧,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全系统形成团结、和谐、进取的工作局面。
二、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市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抓手”作用,继续巩固和加强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大案要案查处方面的机制和成果,努力推动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评价工作进入全省领先位次,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有进一步好转。
三、围绕药械市场整治,加强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对药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不低于80%。狠抓大要案的查处和查处案件的落实,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0%。
四、加强基础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四月底前完成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确保平稳过渡。加强干部的培训教育,全系统全员培训率不低于6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办法》,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3次,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少于3次;举报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道德素质建设,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不借执行公务之机以权谋私和不吃拿卡要,加强调查研究,局领导每人每年下基层不得少于一个月,每个工作人员至少写一篇调研报告或工作论文。加快市县局基本建设步伐,年内有3-4家开工建设。
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省局部署,认真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年”各项活动,力争使我局的政风行风在省、市的排名稳中有进。
支部承诺
一、抓好市局机关支部共产党员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年内组织一次革命传统教育或外出参观学习。
二、按照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坚持保证质量的原则,培养2名青年积极分子,力争年内吸收为预备党员。
三、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搞好以“五星级”文明单位创评活动为载体的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局机关获“五星级”文明单位,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建立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检查督促考核党员认真落实承诺、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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